| 1. | 通報成員:日本 |
| 2. | 負責機構:經(jīng)濟通產??;厚生與勞動?。画h(huán)境省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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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BR>在日本新生產或進口到日本的化學物質 <BR>持久性和生態(tài)毒素的化學物質 <BR>已存在的持久性的和生物積聚的化學物質。
ICS:[{"uid":"71"}] HS:[{"uid":"第28-40章"}] |
| 5. |
通報標題:關于化學物質的生產等的檢查和法規(guī)的法律的修訂頁數(shù):3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擴展新化學物質的預檢查系統(tǒng),以包括生態(tài)毒素的評估;通過責任報告等措施引入關于持久性生物積聚化學物質存在之前的監(jiān)督系統(tǒng);考慮到新化學物質暴露的可能性,修改這些物質的預檢查系統(tǒng);要求化學品的生產商和進口商在主管機構要求危害數(shù)據(jù)時,向這些機構自愿提供此類數(shù)據(jù)。 |
| 7. | 目的和理由:我們的目標是擴展我們的化學管理系統(tǒng)以包括生態(tài)保護系統(tǒng),并進一步提高其效力和效率,正如在2002年的環(huán)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未確定 擬生效日期: 2004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3/03/10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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