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2. | 負責機構(gò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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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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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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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修訂2016年能源效率條例的條例(修正案18)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以下2025年04月09日的信息根據(jù) 加拿大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修訂2016年能源效率條例的條例(修正案18) 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X]通報措施通過日期:2025年3月20日 [X]通報措施公布日期:2025年4月9日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5年10月10日,合規(guī)日期范圍為2025年10月10日至2029年5月6日,具體取決于產(chǎn)品。 [X]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以下地址獲取1: https://gazette.gc.ca/rp-pr/p2/2025/2025-04-09/html/sor-dors110-eng.html(英文) https://gazette.gc.ca/rp-pr/p2/2025/2025-04-09/html/sor-dors110-fra.html(法文) [ ]通報措施撤回或撤銷日期: 若措施被重新通報,則相關(guān)編號為: [ ]如果通報的措施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化,文本可從以下地址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發(fā)布的解釋性準則及其文本可從以下地址獲取1: [ ]其它: 描述:根據(jù)通報G/TBT/N/CAN/727(日期為2024年6月26日)通知的擬議修正案于2025年4月9日發(fā)布,作為修訂2016年能效條例的條例(修正案18)。所有變更將于2025年10月10日生效,合規(guī)日期為2025年10月10日至2029年5月6日,具體取決于產(chǎn)品。 腳注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guān)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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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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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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