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
| 2. | 負責機構:特立尼達和多巴哥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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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起動用鉛酸蓄電池
ICS:[{"uid":"29.220.20"}] HS:[{"uid":"8507"}] |
| 5. |
通報標題:起動用鉛酸蓄電池頁數(shù):13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該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為6 V或12 V的鉛酸蓄電池。此類鉛酸蓄電池主要用作內燃機起動和點火的電源,也可用作內燃機車輛的附屬設備。這些電池通常被稱為“起動用蓄電池”。該標準規(guī)定了起動用鉛酸蓄電池的標簽要求、測試條件、設備和測試方法。 |
| 7. | 目的和理由:建議制定為強制標準或通過確保產(chǎn)品質量合格,以保護消費者或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免于危險。 |
| 8. | 相關文件: TTS 179: 2003 – 起動用鉛酸蓄電池 – 規(guī)范 -(第2次修訂)。 |
| 9. |
擬批準日期:
部長向指定的工貿負責人通報之日,根據(jù)標準法案,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公報中作為公告發(fā)布。 擬生效日期: 部長向指定的工貿負責人通報之日,根據(jù)標準法案,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公報中作為公告發(fā)布。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4/02/17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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