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亞美尼亞 |
2. | 負責機構:貿易經濟發(fā)展部國家標準協會。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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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技術法規(guī)適用于以下運輸工具的充氣輪胎:<BR> - 客車及其拖車,旅客轎車,特別是小型公共汽車;<BR> - 卡車及其拖車,公共汽車和無軌電車。
ICS:[{"uid":"83.160.10"}] HS:[{"uid":"4011"},{"uid":"4012"}] |
5. |
通報標題:亞美尼亞共和國政府關于批準有關充氣輪胎要求的技術法規(guī)的法令頁數:39頁 使用語言:亞美尼亞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該技術法規(guī)制定了旅客轎車和卡車充氣輪胎的安全指示要求、術語、標志以及對其適當的評定程序,包括合格評定模式。 |
7. | 目的和理由:確保執(zhí)行WTO/TBT協議和亞美尼亞標準法第8條的規(guī)定,以保護人類生命、健康和保護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歐盟指令92/23/EEC,2001/43/EC,和UN ETH No.30“正式批準的旅客轎車輪胎及其拖車輪胎范例指南”和No.54“正式批準的商用車輛及其拖車輪胎范例指南”規(guī)則。 |
9. |
擬批準日期:
不適用。 擬生效日期: 該法令于官方公布后6個月生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4/12/20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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