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薩爾瓦多 |
2. | 負責機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CONACYT)。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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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用于公路和街道照明的照明裝置的電燈及電子元件能量效率。能量性能和標簽要求。
ICS:[{"uid":"29.140.30"}] HS:[{"uid":"8475"}] |
5. |
通報標題:薩爾瓦多強制性標準(NSO) 29.39.02:04:用于公路和街道照明的照明裝置的電燈及電子元件能量效率。能量性能和標簽要求頁數(shù):11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包括以下方面:目的,適用范圍,定義,符號和縮寫,分類和說明,要求,取樣,檢測方法,標簽,附錄,監(jiān)測和證明。本標準詳細說明了用于公路和街道照明的照明裝置的高強度氣體放電(HID) 燈及其電子元件能量效率性能范圍和資料標簽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誤導行為。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擬生效日期: 自批準之日起6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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