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哥斯達黎加 |
2. | 負責機構:經(jīng)濟工業(yè)貿易部(MEIC)技術法規(guī)部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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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uid":"23.020.30"}] HS:[{"uid":"3923"}] |
5. |
通報標題:中美洲技術法規(guī)(RTCA) No. 23.01.23:05: 壓力容器 便攜式液化石油氣(LPG)瓶 防開啟安全封頁數(shù):7 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該技術標準制定在中美洲國家流通的便攜式液化石油氣(LPG)瓶閥上所有防開啟安全封的最低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消費者。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官方公報發(fā)表之中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期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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