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坦桑尼亞 |
2. | 負責機構:肯尼亞標準局如與以上不同,應注明負責處理有關通報評議意見的機構或當局的名稱和地址(如能提供,包括電話和傳真號碼、電子郵箱和網站地址):肯尼亞標準局地址:P.O. Box: 54974-00200, Nairobi, Kenya電話:+ (254) 020 605490, 605506/6948258,傳真:+ (254) 020 609660/609665,電子郵箱: info@kebs.org;網址: http://www.kebs.org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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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綿羊或羔羊生皮,無論是新鮮的,或經過鹽腌、干燥、石灰處理、酸洗或其他方式保存的,無論是否去毛或剖層(不包括帶有羊毛的、生阿斯特拉罕羊羔皮、喀拉庫爾羊羔皮、波斯羊羔皮、寬尾羊羔皮或類似羊羔皮,或印度、中國、蒙古或西藏羊羔皮,以及經過鞣制、仿羊皮處理或進一步加工的)(HS編碼:4102);頭飾。服裝配飾。衣物系結物(ICS分類號:61.040)
ICS:[] HS:[] |
5. |
通報標題:DEAS 1230:皮革-《實施規(guī)范》 第1部分:屠宰場中生皮和獸皮的處理;頁數:12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本東非標準草案規(guī)定了在屠宰場剝皮、處理以及對生皮和獸皮進行初步儲存過程中需遵守的規(guī)范。涵蓋了屠宰場中動物處理的基本要求、剝皮方法,以及在屠宰場中對牛、山羊、綿羊及其它動物的獸皮和皮張的處理與儲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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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的和理由:質量要求;協(xié)調一致;減少貿易壁壘和促進貿易 |
8. | 相關文件: KS 2624-2:2016,《皮革行業(yè)-實施規(guī)范-第2部分:屠宰場中生皮和獸皮的處理》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肯尼亞標準局 WTO/TBT國家咨詢點,地址:P.O. Box: 54974-00200, Nairobi, Kenya,電話:+ (254) 020 605490, 605506/6948258,傳真:+ (254) 020 609660/609665,電子郵箱: info@kebs.org;網址: http://www.kebs.org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KEN/25_00604_00_e.pdf |
本東非標準草案規(guī)定了在屠宰場剝皮、處理以及對生皮和獸皮進行初步儲存過程中需遵守的規(guī)范。涵蓋了屠宰場中動物處理的基本要求、剝皮方法,以及在屠宰場中對牛、山羊、綿羊及其它動物的獸皮和皮張的處理與儲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