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哥斯達黎加 |
2. | 負責機構:經(jīng)濟工業(yè)貿易部技術法規(guī)中心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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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體溫計
ICS:[{"uid":"11.040.50"}] HS:[{"uid":"9025.1100"}] |
5. |
通報標題:哥斯達黎加技術法規(guī)(RTCR) No. ___: 2005 計量。測量人體溫度的器械。大刻度玻璃內有金屬液體的體溫計頁數(shù):9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1. 該技術法規(guī)規(guī)定了在哥斯達黎加銷售的大刻度玻璃內有金屬液體的體溫計的計量和技術要求、計量管理和測試方法。 2. 適用范圍 2.1 該法規(guī)將應用于測量人體溫度用的體溫計。 2.2 該法規(guī)不適用于早產(chǎn)嬰兒或排卵期用的體溫計。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健康和防止誤導或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報La Gaceta上公布之后一年。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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