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澳大利亞 |
2. | 負責機構: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5. |
通報標題:藥品標簽規(guī)則更新:就TGO 91和TGO 92擬議變更進行公眾咨詢、加強藥品安全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標題:藥品標簽規(guī)則更新:就TGO 91和TGO 92擬議變更進行公眾咨詢、加強藥品安全 【腳注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來提供。 說明:2024年《治療用品(第91號治療用品法令——處方藥及相關藥品標簽標準)修訂令》于2024年12月6日登記于《聯(lián)邦立法紀事》。它修訂了《第91號治療用品法令——處方藥及相關藥品標簽標準》(TGO 91),對用于補充電解質的注射藥物提出了新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標題:藥品標簽規(guī)則更新:就TGO 91和TGO 92擬議變更進行公眾咨詢、加強藥品安全
補遺理由:
[ ] 評議期變更日期:
[X]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2024年12月7日;本補遺發(fā)布之時,在原通報中包含的三項通知措施中,僅有一項獲得通過。
[X] 通報措施公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登記于《聯(lián)邦立法紀事》。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6年12月1日;過渡期結束。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以下地址獲取1: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F2016L01285/latest/versions
[ ] 通報措施撤回或撤銷日期:
若措施被重新通報,則相關符號為:
[ ] 如果通報的措施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化,文本可從以下地址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X] 發(fā)布的解釋性準則及其文本可從以下地址獲取1:
https://www.tga.gov.au/resources/guidance/labelling-medicines-comply-tgo-91-and-tgo-92
[ ] 其它:
【腳注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來提供。
說明:2024年《治療用品(第91號治療用品法令——處方藥及相關藥品標簽標準)修訂令》于2024年12月6日登記于《聯(lián)邦立法紀事》。它修訂了《第91號治療用品法令——處方藥及相關藥品標簽標準》(TGO 91),對用于補充電解質的注射藥物提出了新的要求。
澳大利亞藥品管理局(TGA)作了上述變更,旨在幫助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更容易識別標簽上活性成分的含量以及重要的單位。
從2026年12月1日起,進口到澳大利亞或開始供應的藥品必須符合更新版要求。對于用于補充電解質的注射藥物(容量為100mL或以下):
? 標簽上必須以毫摩爾為單位標明氯化鉀的含量。除特定情況外,標簽上還須標明氯化鉀的重量。
? 標簽上必須繼續(xù)標明其它活性成分的重量。此外還須包括每種成分以毫摩爾為單位的含量。
有關遵守新要求的更多信息,請參閱TGO 91和TGO 92藥品標簽要求。
本補遺發(fā)布之時,在原通報中包含的三項通知措施中,僅有一項獲得通過。但我們更新了藥品說明書模板和指南,從而為藥品贊助商提供更為清晰的準備說明。閱讀更多關于更新澳大利亞藥品標簽規(guī)則、加強藥品安全的公眾咨詢結果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