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2. | 負責機構:衛(wèi)生部— 食品藥品管理局。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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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食品添加劑。
ICS:[{"uid":"67.220.20"}] HS:[{"uid":"98."}] |
5. |
通報標題:未編號的管理法令2005。修訂:修訂食品添加劑清單,制定無論是在本地生產還是進口、在菲律賓銷售的食品和食物中所使用和應用的食品添加劑的指導方針(不同于熟知的已修訂的菲律賓食品添加劑法規(guī))(草案AO,11頁及附錄345頁)。頁數:草案AO,11頁及附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通報據此取消并取代管理法令No. 88-A s. 1984及所有其它不一致的管理法令發(fā)布。 本法令附錄A清單中列舉的食品添加劑應被允許或許可使用或應用于在菲律賓銷售 的食品和食物中,無論是在本地生產的還是進口的。包含未列入清單的食品添加劑的 食品和食物應被禁止且不允許批發(fā)。 未編號的管理法令草案提出了可能用于所有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劑應符合的條件,無論其是否以前符合食品藥品管理局(BFAD)標準。 草案還提出了不容許使用或限制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分類或單獨的食品項目。 |
7. | 目的和理由:更新及整理許可食品添加劑清單并制定在菲律賓銷售的食品和食物中所使用和應用的食品添加劑的指導方針; — 遵守關于許可食品添加劑的國際標準;和 — 確保食品安全并與確保更好地進入國內和出口市場的國際食品管理法案、規(guī)章和法規(guī)協(xié)調。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在兩種普通發(fā)行的報紙上公布之后30天生效。 擬生效日期: 在兩種普通發(fā)行的報紙上公布之后30天生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6/03/31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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