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巴巴多斯 |
| 2. | 負責機構:外國事務與外國貿易部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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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釀制產品(啤酒、烈性啤酒、馬耳他啤酒)
ICS:[{"uid":"67.160.10"}] HS:[{"uid":"22"}] |
| 5. |
通報標題:關于釀制產品的巴巴多斯國家標準規(guī)范:BNS 179:2005頁數:13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該標準規(guī)定了在巴巴多斯和加勒比共同市場銷售的釀制產品的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該技術法規(guī)的目的是: (i) 制定在巴巴多斯生產和交易的釀制產品的合成物和質量的水平; (ii) 將標準與CARICOM 地區(qū)協調; (iii) 保護該地區(qū)消費者; (iv) 提高地區(qū)與區(qū)域生產商競爭能力。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在WTO上發(fā)表通報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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