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gòu):韓國技術標準局(KATS)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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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單腳滑行車、兒童安全裝置、玩具槍,以及有色粉筆和彩色蠟筆
ICS:[{"uid":"43.150"},{"uid":"97.190"},{"uid":"97.200.50"}] HS:[{"uid":"95.01"},{"uid":"95.03.4900"},{"uid":"96.09"}] |
5. |
通報標題:單腳滑行車、兒童安全裝置、玩具槍,以及有色粉筆和彩色蠟筆的安全檢查標準修正提案頁數(shù): 使用語言:韓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須經(jīng)安全檢查的工業(yè)產(chǎn)品的安全檢查標準將做出如下修訂: - 對于單腳滑行車,規(guī)定制動力、把手和踏板的測試要求,以增強其安全性; - 對于兒童安全裝置,除了座椅安全帶配置的類型之外,對于兒童座椅安全系統(tǒng)(ISOFIX/LATCH)(兒童下部的固定裝置和上部的束帶)和防護衣/幼兒學步帶類型的兒童安全裝置,除非其安全得到保證,否則不得出售。 - 對于玩具槍,將激光量限定在對兒童安全的標準(低于0.4mW);以及 - 對于有色粉筆和彩色蠟筆,可以添加對于兒童不會造成健康危險的香味。 |
7. | 目的和理由:為了兒童的安全 |
8. | 相關文件: 韓國技術標準局(KATS)第2006-73號公告 |
9. |
擬批準日期:
2006年6月或之后 擬生效日期: 2006年6月或之后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6/06/15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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