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巴林 |
2. | 負責機構:巴林標準和計量司(BSDM)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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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機動車輛
ICS:[{"uid":"43."}] HS:[{"uid":"83023000"}] |
5. |
通報標題:基于海灣標準化組織(GSO)海灣標準的技術法規(guī)。所有通報文件使用阿拉伯語。機動車輛識別號(VIN)要求,12頁。機動車輛—世界制造廠識別代碼,7頁。機動車輛—機動車輛識別號(VIN) —位置和附件,5頁。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法規(guī)適用于:客車,多用途客車,公共汽車,卡車,拖車,半拖車和摩托車。本法規(guī)涉及到對機動車輛識別號(VIN)的一般要求。明確要求制造廠在車輛某些零件上施加機動車輛識別號(VIN)制度并詳細說明了標志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為了人類安全對機動車輛的識別和追蹤。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6/07/03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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