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法國 |
| 2. | 負責機構:就業(yè)、社會福利與住房部,城鎮(zhèn)規(guī)劃、住房和建筑物總理事會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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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建筑物的環(huán)境
ICS:[{"uid":"91.140"}] HS:[{"uid":"98.11"}] |
| 5. |
通報標題:關于對公眾開放的建筑物和設施在建造或建設時考慮殘疾人交通方便性的命令草案頁數(shù):18頁 使用語言:法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所通報的命令草案陳述了已制定的,執(zhí)行由2006年5月17日的第2006-555號法令納入《建筑物和住房法典》第R.111-19條至第 R.111-19-6條的技術規(guī)定。本草案還同樣規(guī)定了對公眾開放的機構和設施的,新的和現(xiàn)有的建筑物殘疾人交通方便性的新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本執(zhí)行命令旨在將第2006 555號法令的要求轉化為強制性的技術規(guī)定(法令的最低限度)。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6/10 擬生效日期: 2007/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6/09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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