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8日,墨西哥經(jīng)濟部發(fā)布公告,對原產(chǎn)于中國的高碳錳鐵(西班牙語:ferromanganeso alto carbón)作出反傾銷第四次日落復審終裁,同時作出反傾銷期間復審終裁,決定繼續(xù)對涉案產(chǎn)品征收21%反傾銷稅,措施自2023年9月26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涉案產(chǎn)品的TIGIE稅號為7202.11.01和9802.00.13。公告自發(fā)布次日起生效。
2002年4月25日,墨西哥對原產(chǎn)于中國的高碳錳鐵啟動反傾銷調查。2003年9月25日,墨西哥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開始對涉案產(chǎn)品征收54.34%的反傾銷稅。2010年2月8日,墨西哥對該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復審終裁,將反傾銷稅率從54.34%調整為21%,措施自2008年9月26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此后,墨西哥先后又進行了兩次日落復審,分別于2014年7月30日和2019年8月20日,兩次作出肯定性裁決并延長了征稅期限。2023年9月25日, 墨西哥對該案啟動第四次日落復審調查,同時自主發(fā)起期間復審調查。
原文: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37488&fecha=28/08/2024#gsc.tab=0
轉載鏈接:http://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1630&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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