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突尼斯 |
2. | 負責機構:貿易手工業(yè)部質量和消費者保護管理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可可制品和巧克力
ICS:[{"uid":"67."}] HS:[] |
5. |
通報標題:關于可可制品和巧克力的命令草案頁數(shù):12頁 使用語言:法語和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所通報的命令草案規(guī)定了可可豆的碎粒、可可細粉、可可油餅、可可泥、可可粉、可可脂、可可粉和可可糖的混合物,以及巧克力和不同類型的巧克力制品(合成的和夾心的巧克力)的名稱、規(guī)范和標簽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更新管理可可制品和巧克力的法規(guī)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06/11 擬生效日期: 2007/03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7年1月末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