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4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fā)布印度尼西亞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2024年6月21日,印度尼西亞保障措施委員會對進口瓷磚(Ceramic Flags and Paving, Hearth or Wall Tiles)啟動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復(fù)審調(diào)查。涉案產(chǎn)品的印尼稅號為6907.21.91、6907.21.92、6907.21.93、6907.21.94、6907.22.91、6907.22.92、6907.22.93、6907.22.94、6907.23.91、6907.23.92、6907.23.93和 6907.23.94。
利益相關(guān)方應(yīng)于2024年7月1日前同時提交電子版和紙質(zhì)的書面申請參與調(diào)查,聽證會預(yù)計將于2024年7月9日進行,有意參加聽證會的利益相關(guān)方應(yīng)于2024年7月1日前提交書面證據(jù)材料。
調(diào)查機關(guān)(印度尼西亞保障措施委員會)聯(lián)系方式: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Building I, 5th Floor, Jakarta 10110
電話/傳真:(6221) 385 7758
郵箱:kppi@kemendag.go.id
網(wǎng)址:https://kppi.kemendag.go.id
2018年3月29日,印度尼西亞對進口瓷磚啟動保障措施調(diào)查。2018年9月19日,印尼財政部在其官方公報發(fā)布第119/PMK.010/2018號條例,宣布自2018年10月12日起對進口瓷磚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2021年5月5日,印度尼西亞對進口瓷磚啟動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復(fù)審調(diào)查。2021年11月19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fā)布印度尼西亞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依據(jù)印尼財政部2021年11月9日第156/PMK.010/2021號令,印度尼西亞繼續(xù)對進口瓷磚征收保障措施稅,有效期為三年,具體如下:第一年(2021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17日)為17%,第二年(2022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17日)為15%,第三年(2023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17日)為13%。
轉(zhuǎn)載鏈接:http://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0924&type=1
原文鏈接: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6IDN28S2.pdf&Open=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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