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泰國衛(wèi)生部通過政府公報發(fā)布4項化妝品成分要求法規(guī)。具體內(nèi)容分別為:
(1)2024年第2號公告,化妝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質(zhì)清單中刪除二惡烷(Dioxane),新增脫氧熊果苷(Deoxyarbutin);
(2)2024年第5號公告,化妝品中允許使用的防腐劑清單新增二唑丁酮(Climbazole),適用范圍包括剃須膏(最大濃度0.5%)、駐留類面部護理產(chǎn)品和護發(fā)產(chǎn)品(最大濃度0.2%)等;
(3)2024年第7號公告,化妝品中限制使用的物質(zhì)清單中刪除硝酸銀(Silver nitrate),新增9種染色物質(zhì)并規(guī)定使用條件,具體內(nèi)容部分見下表;
(4)2024年第6號公告,規(guī)定了清單中上述新增物質(zhì)在化妝品標簽上的警示用語要求,如含有二苯丁酮的化妝品標簽上必須標注“禁止接觸眼睛”等警示語。上述公告將于發(fā)布之日起生效,過渡期180天。
更多詳情參見: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26830.pdf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26831.pdf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26832.pdf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268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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