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保署(EPA) (262)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品:丙烯酸和變性聚丙烯腈纖維、炭黑、鉻化合物、軟質聚氨酯泡沫塑料、鉛酸(蓄)電池、木材防腐劑
ICS:[{"uid":"13.020"},{"uid":"13.040"},{"uid":"71.100.50"},{"uid":"83.040"},{"uid":"59.060"},{"uid":"29.220"}] HS:[{"uid":"2803"},{"uid":"3206.20"},{"uid":"8607.10"},{"uid":"8507.20"},{"uid":"第44章"},{"uid":"第54-1章"},{"uid":"第55-1章"}] |
| 5. |
通報標題:國家區(qū)域來源危險性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丙烯酸和變性聚丙烯腈纖維的生產、炭黑的生產,化學制品制造:鉻化合物、軟質聚氨酯泡沫塑料的生產和加工、鉛酸(蓄)電池的制造,以及木材防腐劑;規(guī)則提案頁數(shù):42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環(huán)保署(EPA)正在提議對于七個區(qū)域來源種類的六個國家危險性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擬議的排放標準和對于兩個區(qū)域來源種類(軟質聚氨酯泡沫塑料的生產和軟質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加工)相關的要求合并成一個分項部分。擬議的關于新的和現(xiàn)有來源的排放標準,基于環(huán)保署擬議的確定關于構成每一種區(qū)域來源種類綜合利用控制技術或管理規(guī)范的要素。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生命和健康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7/05/04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