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新型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易伙伴
|
5. |
通報標題:2023年8月1日歐盟委員會(EU)第2023/1581號執(zhí)行法規(guī),修訂(EU)第2017/2470號執(zhí)行法規(guī),涉及新型食品‘雨生紅球藻(Haematococcus pluvialis algae)產(chǎn)生的富含蝦青素油樹脂’的使用條件(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使用語言:英語;法語;西班牙語 頁數(shù):4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1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0_s.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1_s.pdf |
6. |
內容簡述:
該措施涉及以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科學意見為基礎,修訂新型食品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關于蝦青素在食品補充劑中作為新型食品使用的安全性的意見: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5993(英文版) |
10. |
擬批準日期:
2023年8月1日 擬公布日期: 2023年8月2日 |
11. |
擬生效日期:
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20天。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3-06如下信息: 2023年8月1日歐盟委員會(EU)第2023/1581號執(zhí)行法規(guī),修訂(EU)第2017/2470號執(zhí)行法規(guī),涉及新型食品‘雨生紅球藻(Haematococcus pluvialis algae)產(chǎn)生的富含蝦青素油樹脂’的使用條件(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該措施涉及以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科學意見為基礎,修訂新型食品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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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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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措施涉及以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科學意見為基礎,修訂新型食品 |
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新型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易伙伴
|
5. |
通報標題:2023年8月1日歐盟委員會(EU)第2023/1581號執(zhí)行法規(guī),修訂(EU)第2017/2470號執(zhí)行法規(guī),涉及新型食品‘雨生紅球藻(Haematococcus pluvialis algae)產(chǎn)生的富含蝦青素油樹脂’的使用條件(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頁數(shù):4頁 使用語言:英語;法語;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1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0_s.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1_s.pdf |
6. |
內容簡述:
該措施涉及以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科學意見為基礎,修訂新型食品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關于蝦青素在食品補充劑中作為新型食品使用的安全性的意見: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5993(英文版) |
11. |
擬批準日期:
2023年8月1日 擬公布日期: 2023年8月2日
|
12. |
擬生效日期:
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20天。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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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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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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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3-06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2023年8月1日歐盟委員會(EU)第2023/1581號執(zhí)行法規(guī),修訂(EU)第2017/2470號執(zhí)行法規(guī),涉及新型食品‘雨生紅球藻(Haematococcus pluvialis algae)產(chǎn)生的富含蝦青素油樹脂’的使用條件(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
內容簡述:
該措施涉及以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科學意見為基礎,修訂新型食品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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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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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3-06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2023年8月1日歐盟委員會(EU)第2023/1581號執(zhí)行法規(guī),修訂(EU)第2017/2470號執(zhí)行法規(guī),涉及新型食品‘雨生紅球藻(Haematococcus pluvialis algae)產(chǎn)生的富含蝦青素油樹脂’的使用條件(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
該措施涉及以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科學意見為基礎,修訂新型食品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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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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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通報標題:2023年8月1日歐盟委員會(EU)第2023/1581號執(zhí)行法規(guī),修訂(EU)第2017/2470號執(zhí)行法規(guī),涉及新型食品‘雨生紅球藻(Haematococcus pluvialis algae)產(chǎn)生的富含蝦青素油樹脂’的使用條件(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使用語言:英語;法語;西班牙語 頁數(shù):4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1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0_s.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57_01_s.pdf |
3. | 相關方: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新型食品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20天。 |
6. |
內容簡述:
該措施涉及以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科學意見為基礎,修訂新型食品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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