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澳大利亞 |
| 2. | 負責機構: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管理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所有國家。在澳大利亞/新西蘭銷售的進口(及國內(nèi)生產(chǎn)的)加工肉制品。
ICS:[{"uid":"67.120"}] HS:[{"uid":"16"}] |
| 5. |
通報標題:申請評估草案A565—加工肉制品中乳酸鏈球菌素的使用頁數(shù):67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考慮包括加工肉制品中乳酸鏈球菌素限制的申請。 |
| 7. | 目的和理由:所有改變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法典的申請必須做關于以下目的的評估:(a)保護公眾健康和安全;(b)提供使消費者能做出知情選擇的關于食品的充分信息;及(c)防止誤導或欺詐行為。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政府考慮,政府通報預計2007年末批準(官方公報公布)。 擬生效日期: 待政府考慮,官方公報公布之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7/10/05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