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肯尼亞 |
2. | 負責機構:肯尼亞標準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2.9.2 [X], 2.10.1 [?], 5.6.2 [?], 5.7.1 [?], 3.2 [?], 7.2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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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拖拉機的零件及配件,運載十人或十人以上的機動車輛,主要運載人員的汽車及其他汽車,運載貨物的汽車及品目8701至8705的專用汽車,不另詳述。(HS編碼:8708);指示和控制裝置(ICS分類號:43.040.30)
ICS:[{"uid":"43.040.30"}] HS:[{"uid":"8708"}] |
5. |
通報標題:DKS 2295-1:2023 機動車輛最大道路限速器第1部分:性能及安裝要求頁數(shù):24頁 使用語言:英文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本肯尼亞標準第1部分規(guī)定了通過控制發(fā)動機功率來限制機動車輛最大道路速度的裝置的性能和安裝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簽;防止欺騙性行為和保護消費者;質量要求 |
8. | 相關文件: BS AU 217-1a 1987,機動車輛最大道路限速器——安裝要求規(guī)范。 2019年《數(shù)據(jù)保護法》(DPA) KNWA 2460: 2013 維修和保養(yǎng)用機動車車庫——實施規(guī)范 KS 2295-2:機動車輛最大道路限速器——第2部分:系統(tǒng)和部件要求規(guī)范 肯尼亞法律《道路交通法》第403章,以及任何法律通知 ZS 675:2006,道路車輛——道路限速器——指南 |
9. |
擬批準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擬生效日期: 待定不適用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2023年6月24日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KEN/23_9304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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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肯尼亞標準第1部分規(guī)定了通過控制發(fā)動機功率來限制機動車輛最大道路速度的裝置的性能和安裝要求。
本標準還規(guī)定了速度記錄和報告裝置的性能要求??梢允前惭b在車輛上的獨立單元,作為車輛內置的附加或車載系統(tǒng)。
本標準不包括KS 2295-2中涵蓋的型式認證的試驗方法和程序。因此,本標準的兩部分不能分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