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泰國 |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部泰國工業(yè)標準研究院(TISI)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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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部級條例要求符合標準的工業(yè)產品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工業(yè)產品標準委員會通報 主題:不同于佛歷2565年(公歷2022年)利于出口標準的工業(yè)產品制造標準和條件頁數:3頁 使用語言:泰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通報廢除了工業(yè)產品標準委員會的通知主題:不同于佛歷2562年(公歷2019年)利于出口標準的工業(yè)產品制造標準和條件。本通報適用于部級條例要求符合泰國工業(yè)標準(TIS)的任何工業(yè)產品制造商,他們希望制造不同于相關標準的工業(yè)產品,以利于出口。在制造之前,制造商必須向泰國工業(yè)標準協會(TISI)提交申請,并應收到TISI簽發(fā)的確認收據。制造商應履行以下條件;1.僅按照國外客戶通知TISI的參考標準或規(guī)格要求制造產品。2.在產品或容器、包裝、包裝紙或夾層上清晰可見地顯示“僅限出口”的聲明。3.將產品分開,以避免與TISI頒發(fā)的其他許可的工業(yè)產品相重合。4.自簽發(fā)之日起15天內,報告生產的產品數量和出口的產品數量以及海關文件的復印件。如果出口產品重新進入泰國,出口商應通知TISI,并提交證據表明產品重新進入時外觀和特征沒有任何變化。 |
| 7. | 目的和理由:為制造商制造與相關標準不同的工業(yè)產品提供便利,以利于出口。 |
| 8. | 相關文件: 《工業(yè)產品標準法》(佛歷2511年(公歷1968年))第20條及其修正案(第8號)(佛歷2562年(公歷2019年))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2年8月10日 擬生效日期: 2022年8月11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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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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