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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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加工橡膠和塑料的模面切粒機
ICS:[{"uid":"71.120"},{"uid":"83.200"}] HS:[{"uid":"8477"}] |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橡膠塑料擠出機和擠出生產(chǎn)線 第2部分:模面切粒機的安全要求》頁數(shù):15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部分的第5章、第6章、第7章除7.2h)外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本標準規(guī)定了模面切粒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涉及模面切粒機的安全要求中的術語和定義、危險和危險區(qū)、安全要求及措施、安全要求及措施的驗證和使用信息。本部分適用于加工橡膠和塑料的模面切粒機。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批準后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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