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3日,馬來西亞職業(yè)安全與健康部(DOSH)發(fā)布《職業(yè)安全與健康(危險化學品分類、標簽和安全數據表)法規(guī)2013》(CLASS法規(guī))的修正案草案。該修正案草案目前正公開征求意見中,意見反饋截至2022年8月15日。
馬來西亞CLASS法規(guī)于2013年10月11日正式發(fā)布并生效,在工作場所推行與實施全球化學品統(tǒng)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CLASS法規(guī)是基于聯合國GHS第三修訂版本制定而成,要求生產商、進口商及供應商對其涉及的危險化學品進行分類、標簽、包裝,以及制作安全數據表(SDS)。
而本次修正案草案主要基于聯合國GHS第八修訂版制定。
修訂要點歸納如下:
(1)豁免
草案明確了《1984年藥品和化妝品控制條例》(PU (A) 223/1984)及其修正案所定義的化妝品和草藥成分,以及藥物,豁免CLASS法規(guī)要求。另外,食品也屬于法規(guī)豁免范圍。
根據《1974年農藥法》及其修正案完成注冊、貼標簽和包裝的農藥,將免除CLASS法規(guī)的包裝和標簽要求。
(2)危害分類
●增加兩個危害種類:加壓化學品(類別1~3)和退敏爆炸物(類別1~4)
●更新調整易燃氣體的危險類別
●增加氣溶膠危害類別3
●增加皮膚腐蝕/刺激危害類別3
●將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危害類別2分為子類別2A和2B
●將呼吸道致敏/皮膚致敏物的危害類別1分為子類別1A和1B
(3)標簽要求
根據草案,現行標簽尺寸要求將改為標簽面積要求,并引入對應象形圖大小要求(見下表)。
現行法規(guī)規(guī)定,對于125毫升及以下容量的容器,可按照供應商認為合理的方式貼標簽。草案擬將“125毫升”修改為“250毫升”。該情況下,標簽仍需要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a)產品標識;
(b)供應商標識;
(c)信號詞;
(d)象形圖(如適用);
(e)資料參閱提示語。
對于因容器屬性(大小或形狀等)的限制而無法貼標簽的情況,現行法規(guī)要求可在包裝上附上標簽,草案補充了也可按照供應商認為合理的方式貼標簽。
此外,若危害分類發(fā)生變化,標簽的更新期限將從“3個月內”延長至“6個月內”。
(4)濃度閾值
草案將混合物組分的吸入危害濃度閾值從10%更改為1%。CLASS法規(guī)附表五中其他健康或環(huán)境危害濃度閾值保持不變。
來源:瑞歐科技(https://www.reach24h.com/chemical/industry-news/malaysia-class-chemicals-revision)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