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捷克共和國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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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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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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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一般性措施草案No. 0111-OOP-C072-16,規(guī)定了法定控制測量儀器的計量和技術要求,包括以下法定控制測量儀器的型式核準和檢驗測試方法:用于監(jiān)控活動限制和從核設施、核原料開采或加工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理廠和放射性材料處理或應用產(chǎn)生的廢水濃度及用于測定廢水環(huán)境輻射的測量儀器—非連續(xù)活動測量或特定測試程序取樣濃度模塊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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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 以下 2021 年 03 月 25 日 的信息根據(jù) 捷克共和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 其他: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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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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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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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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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 2021 年 03 月 25 日 的信息根據(jù) 捷克共和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關于制定特定測量儀器計量和技術要求(包括以下特定儀器型式批準和驗證測量方法)的第0111-OOP-C072-16號一般措施草案:“核設施、核原料采礦或加工設施、放射性廢料處理廠、放射性材料加工或應用排放污水活度限度和濃度監(jiān)控用測量儀器,以及用于測定此類污水導致的環(huán)境輻射暴露的測量儀器”— 通過采樣間斷測量活度或濃度用模塊(需要相關測試程序)
補遺隨附理由: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
【】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
【】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 1獲?。篽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ris/en/search/?trisaction=search.detail&year=2018&num=337
https://www.unmz.cz/wp-content/uploads/notification_final_2018_337_CZ_EN_2.pdf
【】 通報措施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標志:
【】 通報措施內(nèi)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1獲?。?br/>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文本可從1獲取:
【】 其他:
說明:
英語版最終文本參見TRIS數(shù)據(jù)庫。 請訪問上述網(wǎng)址或者查閱附件。
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