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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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機動車回復反射裝置
ICS:[{"uid":"43.040.20"}] HS:[{"uid":"87"}] |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機動車回復反射裝置》頁數:54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文件規(guī)定了機動車回復反射裝置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配備和安裝要求、檢驗規(guī)則等。 本文件適用于機動車上安裝、粘貼或配備的機動車回復反射器、車身反光標識、車輛尾部標志板和機動車三角警告牌的設計、生產、檢驗和使用。 |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利益[ ] 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X ] 保護動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護環(huán)境[ ] 質量要求[ ] 消費者信息,標簽 [ ] 與國際標準協調 [ ] 節(jié)約成本,提高生產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X]: 保障交通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無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標準發(fā)布后18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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