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越南工貿(mào)部發(fā)布第2091/QD-BCT號決議,應(yīng)越南企業(yè)于2021年6月3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chǎn)于中國和馬來西亞的桌椅及配件啟動反傾銷立案調(diào)查。涉案產(chǎn)品的越南稅號為9401.30.00、9401.40.00、9401.61.00、9401.69.90、9401.71.00、9401.79.90、9401.80.00、9401.90.40、9401.90.92、9401.90.99、9403.30.00、9403.60.90及9403.90.90。本案傾銷調(diào)查期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損害調(diào)查期為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越南工貿(mào)部可能對涉案產(chǎn)品追溯征收反傾銷稅。
涉案產(chǎn)品描述(供參考):
項目 | 內(nèi)容 | |
名稱 | Table and chairs/桌椅 | |
涉案產(chǎn)品范圍描述 | 桌: | - 完全組裝或未完全組裝的辦公桌(包括桌腿、桌面、桌框和分體蓋等部件)。一張完整的桌子指一張可以立即使用或?qū)⑴c一些附加部件(例如抽屜、架子等)組裝在一起的桌子。 + 桌面由工業(yè)木材制成,表面覆蓋黑色素,用紙粘合,覆蓋清漆或?qū)訅喊澹劳扔晒I(yè)木材或金屬制成;尺寸(長 x 寬 (mm) x 厚度包括涂層)從990毫米 x 590毫米 x 12 毫米到不超過 3,210 毫米 x 1,410 毫米 x 85毫米,地面到桌面的高度大于等于675毫米但不超過770毫米。 對于模塊化桌子,上述尺寸適用于重新組裝前的單個桌子。 |
座椅: | - 靜態(tài)或非固定座椅,斜倚或非斜倚,能夠或不能夠轉(zhuǎn)換成床,完全組裝或未完全組裝(包括諸如座椅頂部、底蓋、座椅靠背、靠背套、腳凳、座椅框架等單獨的部件)。 + 座椅從地面到頂部的高度超過420毫米、小于 600 毫米(420毫米<從地面到座椅頂部的高度< 600 毫米)。 | |
涉案產(chǎn)品排除 | 桌: | + 由塑料材料、藤條、柳條、竹子或類似材料制成; + 具有超出上述涉案產(chǎn)品描述規(guī)格范圍的尺寸。 |
座椅 | + 完全由塑料材料制成; + 全部或部分由藤條、柳條、竹子或類似材料制成; +從地面到頂部的高度小于或等于420毫米的沙發(fā),從地面到頂部的高度大于或等于600毫米的吧臺凳。 + 機(jī)動車座椅 + 飛行器座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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