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 2. | 負責機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衛(wèi)生部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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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HS 902211、902212、902213、902214:用于醫(yī)療、外科、牙科或獸醫(yī)——使用X射線的儀器;——使用X射線的儀器,無論是否用于醫(yī)療、外科、牙科或獸醫(yī)用途,包括射線照相或放射治療儀器:(HS 90221);計算機斷層掃描設備(HS 902212);牙科用X射線設備(HS 902213);醫(yī)療、外科或獸醫(yī)用X射線儀器(牙科和計算機斷層掃描儀器除外)(HS 902214)
ICS:[{"uid":"11.040.99"},{"uid":"11.040.01"},{"uid":"11.040"}] HS:[{"uid":"9022"}] |
| 5. |
通報標題:計劃在暴露情況下使用輻射裝置的基本輻射防護和安全標準頁數(shù):52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擬議的發(fā)布旨在更新菲律賓關于使用輻射裝置的國家基本輻射防護和安全標準,廢除2004年系列第149、164號行政命令(AO)。衛(wèi)生部備忘錄第323號通告,以及衛(wèi)生部為適用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一般安全要求(GSR)第3部分相關規(guī)定而發(fā)布的所有其他相關行政命令。 |
| 7. | 目的和理由:確保醫(yī)療、職業(yè)接觸人員和公眾在計劃接觸情況下免受使用電離輻射裝置的有害影響。;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 衛(wèi)生部2004年系列第149號行政命令?!蛾P于輻射防護和安全的基本標準,菲律賓引進和實施涉及X射線源的授權管理》 ? 衛(wèi)生部2004年系列第164號行政命令?!?004年5月4日2004年系列第149號行政命令修正案》 ? 衛(wèi)生署2004年系列第323號通告?!斗坡少eX射線源基本輻射防護和安全手冊》 ? 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一般安全要求(GSR)第3部分:《輻射防護和輻射源安全:國際基本安全標準》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1年第四季度 (FDA 政策議程) 擬生效日期: 發(fā)表后15天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起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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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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