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8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的鉀磷酸鹽(Potassium Phosphate Salts)作出第二次反傾銷和反補貼快速日落復審終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傾銷稅,將導致中國涉案產品的傾銷以95.40%的傾銷幅度繼續(xù)或再度發(fā)生;若取消現(xiàn)行反補貼措施,將導致中國的涉案產品以109.11%的補貼率繼續(xù)或再度發(fā)生。涉案產品的美國協(xié)調關稅稅號為2835.39.1000和2835.24.0000。
2009年10月21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鉀磷酸鹽和鈉磷酸鹽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10年6月1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鉀磷酸鹽和鈉磷酸鹽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終裁。2015年6月1日,美國商務部對華鉀磷酸鹽和鈉磷酸鹽進行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5年10月5日,美國商務部對華鉀磷酸鹽和鈉磷酸鹽作出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終裁。2020年11月3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鉀磷酸鹽啟動第二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