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8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歐盟、印度尼西亞、韓國、馬來西亞、美國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2-乙基己醇(2-Ethyl Hexanol)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建議繼續(xù)對上述國家和地區(qū)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其中歐盟為45.47美元/公噸~113.47美元/公噸、印度尼西亞為45.67美元/公噸~127.82美元/公噸、韓國為15.55美元/公噸、馬來西亞為56.63美元/公噸~107.30美元/公噸、美國為29.61美元/公噸、中國臺灣地區(qū)為42.45美元/公噸。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29051620項下的產品。
2014年11月20日,應印度企業(yè)Andhra Petrochemicals Limited的申請,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歐盟、印度尼西亞、韓國、馬來西亞、沙特阿拉伯、美國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2-乙基己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6年2月18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歐盟、印度尼西亞、韓國、馬來西亞、美國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2-乙基己醇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對原產于或進口自沙特阿拉伯的2-乙基己醇作出反傾銷否定性終裁。2020年8月28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應印度企業(yè)Andhra Petro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歐盟、印度尼西亞、韓國、馬來西亞、美國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2-乙基己醇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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