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日,歐盟委員會批準發(fā)布了授權(quán)法規(guī)(EU) 2021/277,修訂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法規(guī)(EU) 2019/1021附錄I中有關(guān)五氯苯酚(Pentachlorophenol, PCP)及其鹽類和酯類的限制項。修訂將于2021年3月15日生效。
此項法規(guī)所涉及的產(chǎn)品范圍:物質(zhì)、混合物和物品。
根據(jù)該授權(quán)法規(guī),將增加以下豁免:此限制項中,豁免作為微量污染物而存在于物質(zhì)、混合物或物品中的,濃度等于或小于5 mg/kg(0.0005%)(按重量計)的五氯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
注釋:
附錄I:《禁止用于制造、投放市場和使用的物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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