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8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fā)布了第2021-035號公告,擬修改《轉基因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1)明確規(guī)定非轉基因標示條件中被認定為非故意混入的標準,明確非轉基因的標示對象:歐洲、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規(guī)定允許在非故意混入的情況下標示非轉基因,考慮到國外標準等因素,將非轉基因標示條件中的非故意混入的標準修改為0.9%以下。
(2)明確規(guī)定可以省略GMO標示的對象:具備可以反映法律依據(jù)及權威解釋的區(qū)分流通證明書等相關文件時,可以不標示轉基因食品的對象包括健康功能食品和畜產品。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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