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1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應國內企業(yè)FMI Limited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測量卷尺(Measuring Tapes)啟動反規(guī)避立案調查,審查涉案產品是否通過新加坡和柬埔寨進口到印度以規(guī)避反傾銷稅。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9017項下的產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4月~2020年3月(12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3月及傾銷調查期。
鑒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況,利益相關方應于立案之日起37天內以電子郵件(發(fā)送至:adg12-dgtr@gov.in、adv13-dgtr@gov.in、dd13-dgtr@gov.in和ad11-dgtr@gov.in)的方式向調查機關提交相關信息。
2002年10月23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測量卷尺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08年3月31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測量卷尺進行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4年5月9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測量卷尺進行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5年5月5日,印度對原產于進口自中國的測量卷尺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2015年7月9日,印度對原產于進口自中國的測量卷尺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鋼卷尺及其組件的反傾銷稅為2.83美元/千克,玻璃纖維卷尺(皮尺)及其組件的反傾銷稅為1.33美元/千克。2019年12月18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應印度國內企業(yè)FMI Lt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測量卷尺進行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涉案產品包括鋼卷尺及其組件和玻璃纖維卷尺(皮尺)及其組件。2020年6月18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測量卷尺作出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終裁,建議對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此次涉案產品包括鋼卷尺及其組件和玻璃纖維卷尺(皮尺)及其組件。其中鋼卷尺及其組件為1.83美元/公斤,玻璃纖維卷尺(皮尺)及其組件為2.56美元/公斤。2020年7月8日,印度開始對中國的卷尺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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