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2日,烏克蘭跨部門國際貿(mào)易委員會決定撤銷2020年5月22日第SP-445/2020/4411-03號決議,采納第SP-451/2020/4411-03號決議,變更進口聚合材料(烏克蘭語:пол?мерн? матер?али)的產(chǎn)品范圍,變更后的產(chǎn)品稅號為3904 10 00 00和3901 20 90 00,對涉案進口聚合材料征收18%的臨時保障措施稅,有效期為190天。
2020年5月28日,烏克蘭跨部門國際貿(mào)易委員會發(fā)布公告,依據(jù)第SP-445/2020/4411-03號決議,對進口聚合材料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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