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6日,美國羅德島州發(fā)布了《FUR PRODUCTS ACT》《毛皮制品法案》(H7483),將會限制皮草產品的銷售,交易,分發(fā)等。一旦法案通過,將在通過后的六個月開始生效。
羅德島州計劃禁止皮草產品的銷售,將會促進社區(qū)對動物福利的認識,從而將在羅德島培育一個更加人道的環(huán)境。

“毛皮產品”指用于身體部位的衣物或覆蓋物,或時尚配飾,包括但不限于手袋,鞋子,拖鞋,帽子,耳罩,圍巾,披肩,手套,珠寶,鑰匙扣,玩具或小飾品以及家居裝飾品和裝飾。不包含以下任何內容:狗或貓毛皮產品;轉變?yōu)槠じ锏膭游锲つw或其部分;帶有毛的牛皮;帶有羊毛的小羊皮或綿羊皮;動物標本。
如果違反了法案規(guī)定,將會處罰500美元-5000美元或者監(jiān)禁1年或者兩者均有。
此外,2019年10月12日,美國加州州長Gavin Newsom批準了一項法律(AB No. 44),禁止在加州銷售皮草產品。這部法律將于2023年1月1日正式生效。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