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8日,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發(fā)布《關于機動車喇叭認證規(guī)則修訂及執(zhí)行新版標準GB15742-2019有關要求的公告》,對CQC16-491283-2018《機動車喇叭認證規(guī)則》進行了修訂,認證規(guī)則修訂情況及執(zhí)行新版標準的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認證規(guī)則修訂主要內容
1、適用范圍由“適用于以電或壓縮空氣驅動的M、N、L3、L4、L5類機動車用聲響警告裝置(以下簡稱喇叭)產品”修改為“適用于M、N、L類機動車用電喇叭和氣喇叭(以下簡稱喇叭)產品”,增加了L1、L2類輕便摩托車用喇叭。
2、附件1中適用車輛類別中增加“輕便摩托車”選項。
二、新版標準實施要求
1、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企業(yè)可選擇按照新版標準進行認證。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申請認證的機動車喇叭須按照新版標準要求進行認證。
2、對于已獲證的機動車喇叭,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版標準重新進行耐久性項目檢測完成標準換版,或轉為已停產車型售后維修備件證書,逾期未完成轉換的認證證書,CQC將予以暫停,超過暫停期3個月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CQC將撤消舊版標準證書。
3、對于2020年1月1日前己經出廠、投放市場并且已經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無需進行證書轉換。
自公告之日起,認證委托人可按照修訂后的認證規(guī)則申請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