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加拿大發(fā)布關于復合木制品甲醛排放法規(guī)提案的G/TBT/N/CAN/593號TBT通報。
本法規(guī)限制在加拿大銷售、供應和進口的復合木制品的甲醛排放量,豁免數量有限。本法規(guī)提案不適用于部分建筑用復合木制品,包括結構膠合板、定向刨花板、結構板、結構復合木材、結構膠合層壓木材、木質I型梁和交叉層壓木材。法規(guī)提案還包括以下豁免:
——彎曲膠合板;
——指接木材;
——硬質纖維板;
——木質包裝,包括托盤、板條箱、線軸和墊料;
——用于以下物體的復合木制品:車輛,除移動房屋、房車或休閑拖車外;任何設計用于在鐵路軌道上行駛的車輛或鐵路設備;船只或飛機;
——含有復合木制品的窗戶,木制品占窗戶總體積的比例低于5%,包括玻璃;
——包含復合木制品的外門或車庫門,復合木制品占外門或車庫門總體積低于3%,或者包含的復合木制品僅由不添加甲醛樹脂或超低排放甲醛樹脂制成;
——用于研究的復合木制品;
——用于實驗室分析、科學研究或實驗室分析標準的復合木制品;
——僅為出口生產或進口的復合木制品。
復合木制品制造商的測試要求在法規(guī)和通過引用編入的指令中規(guī)定。遵守某些測試要求必須使用認可實驗室。法規(guī)生效后,復合木制品在加拿大銷售時必須貼上標簽;此外還規(guī)定了記錄保存和報告要求。
某些層壓產品屬于過渡條款管轄。此外,在最終法規(guī)生效前位于加拿大的復合木制品可用于制造、供應和出售,在法規(guī)生效后3年內可以不符合法規(guī)規(guī)定的要求。
擬批準日期:2020年夏季;擬生效日期:法規(guī)在加拿大官方公報第II部分公布之后6個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