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對國產、進口太陽鏡及鏡框提出了新的技術要求。新的技術要求不含玩具眼鏡、第896/1999號決議所涉及的護目設備、運動護目設備(如滑雪護目鏡)、藍光護目鏡、用于臨床研究的眼鏡框架、用于減少紫外線的醫(yī)用太陽鏡以及用于直接觀察太陽的設備。
太陽鏡必須符合ISO 12312-1標準的要求,而鏡框則需符合ISO 12870標準的規(guī)定。被調查商品必須按照ISO 12870的規(guī)定,在眼鏡的太陽穴上明顯的、不可修改的、清晰的標記或刻印,至少提供以下信息:
生產商或進口商的稅務(CUIT)代碼標識
·模式識別
·原產國
·符合規(guī)定的字母數(shù)字代碼
就太陽鏡而言,進口商或本地生產商必須以文字或符號的形式(根據(jù)ISO 12312-1 第5.2點表1),提供產品信息有關的太陽鏡濾光片編號,以及濾光片類別的說明。第4類太陽鏡必須標有警告,提示其不適合駕駛。這些信息必須通過標簽、目錄或印刷的形式,最終傳達到消費者手中。
這些要求到2019年12月9日才會生效,而庫存無標記太陽鏡和眼鏡架可能在2022年12月8日之前才會售罄。所述商品的國內生產商和進口商必須通過宣誓聲明其商品符合這些要求,聲明有效期為36個月。截至2022年12月8日,支持宣誓聲明的檢測報告可以由工廠或第三方實驗室編寫,但從2022年12月9日起,這些報告必須由認可的實驗室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