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4日,工信部官網發(fā)布《嬰幼兒用奶瓶和奶嘴》等4項消費品領域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
根據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已組織完成《嬰幼兒用奶瓶和奶嘴》等4項消費品領域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工作。在標準批準發(fā)布之前,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對標準報批稿及編制說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見,請在公示期間填寫《強制性國家標準反饋意見表》(相關附件可以在工信部網站下載),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KJBZ@miit.gov.cn(郵件主題注明:《嬰幼兒用奶瓶和奶嘴》等4項消費品領域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反饋)。
公示時間: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5日
公示意見反饋郵箱:KJBZ@miit.gov.cn
聯系電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嬰幼兒用奶瓶和奶嘴》等4項消費品領域強制性國家標準主要內容等一覽表
序號 | 計劃編號 | 標準名稱 | 標準摘要 | 代替標準 | 采標情況 | 建議實施日期 |
1 | 20071426-Q-469 | 嬰幼兒用奶瓶和奶嘴 | 本標準規(guī)定了嬰幼兒用奶瓶和奶嘴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識、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塑料、玻璃、金屬、陶瓷、硅橡膠、橡膠等中一種或多種材質制得的嬰幼兒用奶瓶(奶瓶瓶身、奶嘴和輔助部件)。 | 無 | 無 | 批準發(fā)布后6個月 |
2 | 20102076-Q-607 | 學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 本標準規(guī)定了學生用品的術語和定義、安全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識。 本標準適用于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學生使用的用于學習的用品,如水彩畫顏料、蠟筆、油畫棒、指畫顏料、彩泥、橡皮擦、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帶、修正貼、修正筆)、膠粘劑(液體膠、固體膠、漿糊)、水彩筆、鉛筆、活動鉛筆、自來水筆、油墨圓珠筆、中性墨水圓珠筆、墨水、繪圖儀尺(直尺、三角尺、比例尺、量角器、繪圖模板、不包含丁字尺)、學生圓規(guī)、課業(yè)簿冊(練習類簿冊、作業(yè)類簿冊)、書套、書包、筆袋、文具剪刀、文具盒、手動削筆機、卷筆刀、美工刀等學生用品。 本標準不適用以14周歲以上學生為使用對象的和專業(yè)人員使用的文具產品。 | GB 21027-2007 | 無 | 批準發(fā)布后6個月 |
3 | 20141802-Q-607 | 嬰童用紙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 | 本標準規(guī)定了嬰童用紙品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標識。 本標準適用于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的嬰童用紙品。 | 無 | 無 | 批準發(fā)布后12個月 |
4 | 20011173-Q-607 | 啤酒瓶 | 本標準規(guī)定了玻璃啤酒瓶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儲存。 本標準適用于盛裝啤酒的玻璃瓶。 | GB 4544-1996 | 無 | 批準發(fā)布后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