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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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職業(yè)眼面部防護具
ICS:[{"uid":"13.340.20"}] HS:[{"uid":"90041000"}] |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個體防護裝備 眼面部防護 職業(yè)眼面部防護具 第1部分:要求》頁數(shù):22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標準規(guī)定了職業(yè)眼面部防護具的分類、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在職業(yè)眼面部防護中(主要是工業(yè)防護)用于保護眼部或面部安全的平光防護具或部件。 本部分不適用于: 1)一般用途太陽鏡或帶有視力矯正效果的眼面部防護具; 2)患者在進行診斷或治療時用來防護曝光的眼面部防護具; 3)直接觀測太陽的產品,如觀測日食等的眼部防護具; 4)運動眼面部防護具; 5)短路電弧眼面部防護具; 6)焊接眼面部防護具; 7)激光眼面部防護具。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GB/TXXXX 個體防護裝備 眼面部防護 職業(yè)眼面部防護具 第2部分:測量方法 |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批準后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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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guī)定了職業(yè)眼面部防護具的分類、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在職業(yè)眼面部防護中(主要是工業(yè)防護)用于保護眼部或面部安全的平光防護具或部件。
本部分不適用于:
1)一般用途太陽鏡或帶有視力矯正效果的眼面部防護具;
2)患者在進行診斷或治療時用來防護曝光的眼面部防護具;
3)直接觀測太陽的產品,如觀測日食等的眼部防護具;
4)運動眼面部防護具;
5)短路電弧眼面部防護具;
6)焊接眼面部防護具;
7)激光眼面部防護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