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EMC報告時限再次延期
2019年1月15日, 印尼通信和信息技術部郵政與信息技術資源及設備總局(SDPPI)發(fā)布公告通知,由于當地的授權EMC實驗室還在進行測試,預計無法在1月31日前完全接受EMC測試。所以,SDPPI再次將EMC報告的驗收期限延長,持續(xù)到2019年2月28日。
至此,SDPPI已經第三次延長接受EMC測試報告的時間。
公告 | 發(fā)布時間 | 截止時間 |
1 | 2018年11月9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 | 2018年12月19日 | 2019年1月31日 |
3 | 2019年1月15日 | 2019年2月28日 |
二、標簽要求更新
更新了SDPPI的認證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標簽要求的變化,主要有以下幾點。
1. 除SRD產品外,所有產品必須貼上警示標簽。以聲明禁止對該設備進行更改,以免對周圍環(huán)境產生電磁干擾。
2. 產品或包裝上必須印有標簽和二維碼(即證書上的二維碼)。
3. 產品標簽照片必須在SDPPI證書簽發(fā)后30天內上傳。
4. 本規(guī)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型式認證更新
據悉,SDPPI更改了型式認證的要求。根據新的規(guī)定,只有印度尼西亞的法人實體或印度尼西亞當地的居民才能申請電信設備的認證。如果在證書的有效期內發(fā)生任何變更,申請人必須盡快通知認證機構,之后認證機構會對證書進行修改。
另外,經SDPPI合格評定程序認證的電信設備,在證書期滿后需要重新認證。這意味著,舊證書期滿之后需要提交一份新的認證申請。而在重新認證程序完成后,會發(fā)出新的證書,也會發(fā)出新的證書編號。
這些變化會導致產品標簽的更改(需要把修改的內容或新的證書編號添加上去)。但是,只需為之前未進口到印度尼西亞的產品修改標簽。對于已經進口到印度尼西亞的產品(存儲在倉庫中或在市場上銷售),則不需要修改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