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5日,美國出版標準ASTM F404-18A關(guān)于高腳椅的安全規(guī)范。在這一修訂版本中,某些高腳椅和高腳椅配件暫時從標準第6.5款下的穩(wěn)定性要求當中移除。但是一旦測試方法有所開發(fā),這一移除措施將被重新評估。
被移除的高腳椅和高腳椅配件,僅供無法在沒有輔助的情況下直立坐和體重在20磅(9.1公斤)或以下的兒童使用。然而,在給那些能夠在沒有輔助的情況下直立坐或體重超過20磅(9.1公斤)的兒童使用這類高腳椅時,需要有一個具體的警示來提醒消費者。
標準ASTM F404將高腳椅定義為“為3歲以下兒童提供,離地座位表面積超過15英寸,通常是為了喂食或進食而抬高兒童的獨立站立椅?!彼€進一步規(guī)定,高腳椅可帶/或不帶托盤銷售,應有可調(diào)節(jié)的高度及應有為嬰兒設(shè)計的座椅后背傾斜功能。
2008年消費品安全改進法(CPSIA)第104條要求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發(fā)布耐用嬰兒或幼兒產(chǎn)品的標準,包括高腳椅。先前的標準ASTM F 404-18是由CPSC作為法規(guī)16 CFR 1231中高腳椅的強制性標準發(fā)布的,它將于今年6月1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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