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1日,巴西政府通過了對兒童學校和住房繪畫中所使用的產品和材料含鉛量的限制法律。
在生產、銷售或進口以下產品時,產品中的含鉛量(按重量計算)不得超過0.06%:
1.用于玩耍的玩具物品中的兒童涂料、清漆、搪瓷或類似材料
2.用于書寫、繪畫或其他教育活動的油墨
3.適用于非工業(yè)建筑外部和內部的油漆,包括乳膠漆和搪瓷
4.用于保護和裝潢木頭、混凝土以及其他材料內外部的清漆
5.用于表面涂層的類似材料-適用于以保護、準備或表面涂飾為目的建筑物材料,包括底漆、密封劑和防水劑。
用于以下用途的油漆,清漆和類似的表面涂層材料被豁免:
1.農業(yè)、工業(yè)設備和商業(yè)金屬結構
2.交通信號和安全活動設備
3.機動車輛、飛機、船只和火車
4.平面設計圖紙;
5.家用電器和金屬家具
此外,用于藝術和平面設計時的油墨也被豁免。
含鉛量超過限制的產品將被銷毀并以無害環(huán)境的方式進行處置,后果由制造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