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日本通過WTO發(fā)布通報,對道路車輛安全規(guī)則及公告進行修訂。
為了提升3輪或4輪機動摩托車的安全性,日本國土交通社(MLIT)將修訂下列安全規(guī)則以及其他相關規(guī)則:
措施 | 規(guī)則大綱 | 受規(guī)范的產品 |
安裝提高車輛可視性的部件 | 離地至少1米時能清楚看到車輛的特定部位,不論是從前面、后面、左邊還是右邊 | 座位離地高度小于500毫米的3輪或4輪機動摩托車 |
安裝提升亮度的設備以提高夜間可視性 | 尾燈應盡可能安裝在車輛的最高位置 | 座位離地高度小于500毫米的3輪或4輪機動摩托車 |
安全帶設備 | 應安裝雙點或三點的安全帶 | 3輪或4輪機動摩托車(駕駛員跨坐在座位上的類型除外) |
安裝頭部保護 | 應安裝頭部保護 | 3輪或4輪機動摩托車(駕駛員跨坐在座位上的類型除外) |
安裝能減緩沖擊影響的轉向系統 | 轉向系統應涉及為能吸收沖擊影響 | 3輪或4輪機動摩托車(手柄控制類型除外) |
禁止旋轉部位突出 | 車輛的結構設計應使車輪不會突出 | 3輪或4輪機動摩托車 |
實施日期:
措施 | 新車輛的生效日期 | 舊車輛生效日期 | |
安裝提高車輛可視性的部件 | 2020年4月1日 | ||
安裝提升亮度的設備以提高夜間可視性 | |||
安全帶設備 | 雙點或三點 | ||
三點 | 2021年4月1日 | 不可用 | |
安裝頭部保護 | |||
安裝能減緩沖擊影響的轉向系統 | |||
禁止旋轉部位突出 |
通報評議截止日期為通報之后60天。
來源及更多信息參見:http://tbtims.wto.org/en/RegularNotifications/View/139403?FromAllNotifications=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