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家環(huán)境局(NEA)正在尋求關于自2018年10月1日起引入電機最低能效標準(MEPS)建議的反饋意見。咨詢工作于2017年7月7日結束。新加坡引入的MEPS將涵蓋單速、三相50Hz感應電機,此類電機具有:
a)2、4和6極;
b)額定輸出功率為0.75kW到375kW;
c)額定電壓高達1000V;且
d)額定值基于連續(xù)運行。
MEPS未涵蓋用于特殊目的或不常見的電機。
電機和電機驅動設備/系統供應商必須向NEA注冊且注冊其電機型號。在注冊期間,供應商必須出示測試報告,以證明其符合MEPS的要求。
將采用IEC 60034-2-1:2014(方法2-1-1B)或IEEE 112:2004(方法B)的測試標準。
已注冊的供應商須在銷售電機前于電機銘牌上注明制造年份、IE效率等級以及額定效率為100%、75%和50%時的額定負載。電機的終端用戶可根據這些信息確定電機是否符合MEPS標準。
NEA將不時對注冊的電機型號進行驗證測試,以確保其符合MEPS要求。所有驗證測試將按照適用的測試標準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