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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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化學藥品
ICS:[{"uid":"11.120.10"}] HS:[{"uid":"30"}] |
| 5. |
通報標題:《關于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有關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頁數(shù):6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公布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的相關事項,以及首批開展一致性評價工作的品種目錄。在中國上市的進口仿制藥和原研藥品地產(chǎn)化品種,均須按要求開展一致性評價工作。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無 |
| 9. |
擬批準日期:
2016年6月 擬生效日期: 2016年6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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