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兑庖姟窂娬{,要完善學校安全風險預防體系,健全學校安全風險管控機制,對完善有關學校安全的國家標準體系和認證制度等工作提出要求。
《意見》要求,不斷健全學校安全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標準并予以推廣。根據學校特點,以保護學生健康安全為優(yōu)先原則,加強重點領域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盡快制定一批強制性國家標準,逐步形成有關學校安全的國家標準體系。建立學校安全事項專項認證及采信推廣機制,對學校使用的關系學生安全的設施設備、教學儀器、建筑材料、體育器械等,按照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愿性產品認證規(guī)定,做好相關認證工作,嚴格控制產品質量。
《意見》指出,著力建設安全校園環(huán)境。學校建設規(guī)劃、選址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相關標準規(guī)范,對地質災害、自然災害、環(huán)境污染等因素進行全面評估。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保證學校的校舍、場地、教學及生活設施等符合安全質量和標準。校舍建設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建筑抗震有關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有條件建設學校體育館的地方,要按照國家防災避難相關標準建設。